条件的厢式货运车辆;
(2)从事道路普通货运(搬场运输)的,须拥有取得相应的市区通行权的厢式货运车;
(3)从事专业性普通货运的总质量在3000千克以下的小型货车必须是单排座。
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
(1)教育与培训制度;
(2)车辆管理制度;
(3)驾驶员管理制度;
(4)行车档案管理制度;
(5)行车监督检查制度;
(6)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7)生产责任制度;
(8)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