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金杰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深圳经济信息咨询,深圳科技信息咨询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深圳新金杰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深圳南山
  • 联系: 刘经理
  • 手机: 13049343456
  • 一键开店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2019-11-27 11:33:55  125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1250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社保补贴咨询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咨询I-80-5890-1238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精神,进一步降低初创期的创业成本,切实加大对初创期创业组织的鼓励扶持力度,现就对初创期创业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实施补贴的初创期创业组织的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初创期创业组织是指具有本市(上海市)户籍的劳动者在本市注册登记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二、关于初创期创业组织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一)初创期创业组织吸纳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季或半年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但以当月为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为限。补贴期限应在初创期内,长不超过18个月。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社保补贴咨询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咨询I-80-5890-1238

(二)创业组织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受理

创业组织应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注册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社保补贴咨询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咨询I-80-5890-1238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